pg电子平台2015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长春市把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首次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手段,对该院2014至2015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2298份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估,重点检验裁判文书在样式结构、证据与事实认定、判决理由等方面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契合度。评查结果显示,二道区法院在裁判文书质量分布上呈现出契合度指数在60至80之间为主体,低于60及高于80为少数的“橄榄型”特征。为此,二道区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为此,记者实地进行采访调查。
今年3月,二道区法院每位员额法官的案头多了一份《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质量分析报告(2014—2015)》(以下简称《质量分析报告》),报告中涵盖了全院裁判文书质量总体评查、典型案由裁判文书评查、优秀裁判文书对比评查等内容,图表直观,数字翔实,让人一目了然。
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项目以二道区法院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2298份裁判文书为评估样本,以48个维度为标准,对裁判文书进行段落划分,并设定相关的后台统计工具,逐一对裁判文书在案由、证据采纳、说理与事实认定的关联度、支撑判决的法律观点、援引法条的规范程度等共计13个评估指标中的实际契合度情况进行分析。
“大数据评估最大的优点是全面、客观,以往审判管理中的文书评查多为抽取样本,包含了人为选择和主观判断的因素。大数据评估实现了全样本、全覆盖评价,更加客观、公允。”参与推动此项目的二道区法院副院长姜雷介绍。
二道区法院首次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于今年3月结束,院内安排办案法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质量分析报告》,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在法官面前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刚听说时很震惊。院里采取这样的方式评估是不是对我们不信任。但是听完介绍后,第一印象非常好。文书对比的范围涵盖了全国若干知名的基层法院,对比分析既有宏观又有微观,对审判工作有不可估量的指导意义。”从事审判工作31年的刑事审判庭庭长赵俊峰作此评价。
正如赵俊峰所说,这次评估的对比样本是全国四级法院司法公开文书数据库中逾千万份的案例信息。“把手案例”中收录的1900万份裁判文书被归纳为指标化、可回查的裁判文书评查体系,评估综合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评查等技术手段,用以评价二道区法院每份裁判文书与优秀裁判文书的差距。分析过程采用“2+1”模式,即由2位团队成员对每份裁判文书的契合度指数进行评定,若契合度指数超过一定的阈值,则交由一位指导人员进行裁决。
二道区法院院长尹彦久说:“大数据表示的是过去,但表达的是未来。大数据分析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整合、挖掘,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多维度、多层次地进行比较和分析,能够为客观评价法官的业绩水平提供传统评估手段所不具备的新视角、新手段,对于进一步提升法官管理、案件管理的精密化水平具有不容低估的作用。”
习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对这一总体要求的创造性落实,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起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实施“司法感受改善工程”。改善群众司法感受,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不仅获得客观层面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还要获得主观层面的感受公正,将感受公正与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赋予了同等的价值权重,使主观公正与客观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增强群众在司法过程中的获得感,进一步丰富了司法公正的认知体系。裁判文书呈现了司法过程和结果,影响着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的获得感,而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则将受众范围扩及于不特定社会公众,容易导致以几何级数的倍率放大或缩减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指数和司法公正获得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道区法院积极推进长春中院“司法感受改善工程”各项部署,努力给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的裁决,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被认同。
“改善群众司法感受是拓展、丰富司法公正引领作用的重要切入点,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步走’构建路径(司法良知——司法感受——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是改善群众司法感受的迫切需要,大数据分析则是适应这一需要的新工具,有利于增强群众司法感受的获得感。”尹彦久阐明了开展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的目标和深意。
评查结果显示,二道区法院裁判文书总体质量过关,裁判文书质量差异分布上呈现出“橄榄型”特征。其中,民事类裁判文书契合度指数低于60的占5%,60至80之间的占85%,80至100之间的占10%;刑事类裁判文书契合度指数低于60的为0,60至80之间的占62.2%,80至100之间的占37.8%。
即使在“显微镜式”逐一排查的情况下,二道区法院上网裁判文书均符合标准的形式规范,这得益于日常的规范。“按照标准格式写判决,虽然文字量大,却不觉得累,写出来的文书形式规范,结构分明。”手执本院“私人订制”的法宝——《裁判文书样式汇编》,二道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吴国红向记者介绍。
“我们的文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证据认定和裁判说理还不够充分。”吴国红说,“比照优秀文书,我们在证据的罗列和质证的说明上还有很大的差距,焦点问题的总结也不够明晰。认识到这些不足,全庭人员共同研究了改进措施,从补足短板做起,让文书更有层次感,更容易让当事人理解和认同。”
员额制改革之后,吴国红也承担着办案任务,按照最新的学习心得,她反复修改裁判文书,并把文书拿给自己的
丈夫“检视”。“你这个‘新式判决书’好,我也能看明白。”丈夫的评价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群众的视角,也增添了吴国红的动力,她把这些文书撰写心得在全庭学习中进一步推广下去。
年轻法官翟微说:“科技手段帮我们认清短板、快速成长,年轻法官都觉得受益良多。以前说科技改变生活,现在看来,科技也改变了我们的工作。”谈及个人体会,她更指出裁判文书评估的成果会反推到庭审过程,让法官更加明确庭审过程的关键节点,让庭审更加有效。
“裁判文书凝练了法官的司法智慧和司法良知,是当事人能够看得见、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法律文件。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是实现‘互联网+’理念与司法感受改善工程有机结合的新媒介,最终目的是要通过高质量的裁判文书,使司法公正以看得见、能感受、被认同的方式得到实现。”尹彦久说。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二道区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的若干意见》,详尽列明了本院裁判文书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实现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一审轻微刑事案件,使用简化的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对于普通程序案件特别是复杂、疑难、新型案件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突出对重点争议证据的认证说理以及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辨法析理,力求胜败皆服。二是不断完善裁判文书质量约束和激励机制。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瑕疵裁判文书展示等活动,发挥示范作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结合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充分运用各类培训资源,引导法官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熟练掌握各类裁判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法律正确适用。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二道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岩说:“大数据评估对每个人的评价更为精准,从四个方面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办案法官裁判文书质量的差异程度。一是裁判文书契合度区间分布情况,即契合度区间所对应的案件数量和占比。二是不同类型案件的契合度平均值。三是裁判文书13项评估指标契合度指数分布情况。四是民事法官、刑事法官裁判文书质量契合度排序顺位情况。以民事法官为例,60%办案法官的5%裁判文书契合度低于60%,全体办案法官的85%裁判文书契合度处于60至80%之间,73%办案法官的10%裁判文书契合度处于80至100%之间。为此,我们将根据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中发现的短板,为法官学习、培训提供菜单式服务。”
《质量分析报告》显示,常见类型案件法条援引范围偏重于一般性条款。以买卖合同案件为例,引用率居于前十位的法条分布情况是:民法通则涉及到1条(第八十四条)、合同法涉及到6条(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民事诉讼法涉及到3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显然,这与合同法第九章46个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46个条文及其他众多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所涵盖的可援引范围相距过大。裁判说理过于抽象,当事人能不能看明白,会不会影响群众的司法感受呢?对此,一线办案法官们也是深有感触。
“研读报告之后,自己得到很多启发,从裁判说理到法律适用pg电子平台,都应该在逻辑方面更好地加深和改进。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咱们的裁判文书就是要让他们看得懂pg电子平台,这才能真正达到减少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民事审判法官张金燕说。
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胡雪莹也由衷地感慨:“裁判文书对于法官,就像诊断书对于医生,都是工作的直观体现。评估报告让我明确了改善群众司法的努力方向,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始终把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挺在前面。”
采访行将结束,记者有了这样的体验和感受:裁判文书大数据评估是基层法院创新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的一种有益尝试,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加入,让评估有了海量数据支撑,让管理更具科学性、权威性。具有前瞻性和敏锐性的大数据思维介入到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拓展了裁判文书评查的新视野,嵌入了审判管理的新方式,增添了改善司法感受的新助力。